前幣安執行長趙長鵬「好人」形象換來四個月徒刑
曾經掌管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(Binance)的億萬富翁趙長鵬(Changpeng Zhao,簡稱CZ),雖因違反「銀行保密法」(Bank Secrecy Act)而被判入獄四個月,但在審判過程中,他的「好人」形象卻意外地獲得重塑。
西雅圖法院的法官、趙長鵬的辯護律師,甚至連檢察官都承認,這位47歲的億萬富翁並非一般的罪犯。相反地,他是一位熱心公益、初次觸犯法律、盡心盡力撫養家人的人,最終選擇自首接受審判。
法官理查‧瓊斯(Richard Jones)在宣判時坦言:「老實說,先生,我看到您過去的一切行為特質,都是有利於從輕量刑的因素。」他回憶起曾翻閱過一本由趙長鵬親友撰寫的極為正面的量刑書信集。
雖然趙長鵬無法全身而退,仍須入獄四個月,但審判過程中他的形象似乎煥然一新。一名司法部人士透露,趙長鵬是首位因違反「銀行保密法」而入獄的公司執行長。
檢察官凱文‧莫斯里(Kevin Mosley)在被法官詢問時,坦承他們在量刑建議中並未充分考量趙長鵬在全球的慈善事蹟,引來辯護律師的批評。
法官表示,他花了整個週末時間仔細研讀那本由趙長鵬親友撰寫的支持書信集,直到書本破損不堪。「我從未見過如此一致描述被告熱情卻有缺陷的書信集。」
趙長鵬在法官宣判時全神貫注,每當法官指出他的違法行為,他都會點頭表示認同。他的肢體語言彷彿早已預期會獲得從輕量刑,就像他數月前在推特上比出四根手指的手勢一般。
「您不惜冒著失去全部財富的風險,也要讓幣安成功,」法官在某個時刻如此說道。
最正面的評價自然來自趙長鵬的辯護團隊。他們不斷提醒法官,趙長鵬曾居住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,那是一個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,他龐大的財富足以讓他過著逃亡生活。但他選擇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。
正是這樣、加上支持書信、「非凡」的配合態度,以及「從未犯罪、無欺詐或其他犯罪紀錄」的清白過往,讓法官判處他輕徽刑。
然而,趙長鵬的自負也成為他的一大罪狀。「光是你能將自己的名字與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掛勾,並不代表你可以任意選擇遵守哪些法規,」法官說道,財富和權力並不能免除他遵守法律的義務。
整體而言,這次入獄對趙長鵬來說或許只是個小插曲,而非生命的終點。正如這位億萬富翁自己所說,過去幾個月他一直在致力於一項面向全球兒童的線上教育計畫。他很可能在出獄後繼續從事這項工作,甚至可能在今年內重返社會。